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完成交付
栏目:橡胶市场 发布时间:2026-08-24
8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法院及四川蜀天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齐聚四川雅安,共同见证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现场交付,探索司法认购8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

8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法院及四川蜀天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齐聚四川雅安,共同见证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现场交付,探索司法认购

8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宝兴县人民法院及四川蜀天能源资源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齐聚四川雅安,共同见证川渝首张跨省司法碳票现场交付,探索司法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实施,法典明确规定的替代性修复制度,为碳汇替代性修复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此次交付的司法碳票,源于一起由涪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滥伐林木案件。2026年8月初,被告人因滥伐马尾松成树近百株、立木蓄积达78立方米被依法追责。尽管被告人已在原地补种幼苗,但新植树苗固碳增汇能力短期内无法恢复至原有成林水平。

  随后,被告人主动提出认购碳汇,以补偿生态功能过渡期损失。鉴于重庆本地尚无成熟林业碳汇产品可交易,重庆五中院环资庭指导涪陵区人民法院依据跨省司法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具有“碳汇+司法”成熟经验的宝兴县人民法院,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宝兴县大熊猫栖息地保护修复碳普惠项目”共计120吨碳汇,由四川蜀天能源资源有限公司依法核销。通过“司法认购+碳汇抵偿”方式,被告人替代性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修复生态的有机统一。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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